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述:本项目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以西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充分利用原有赖氨酸生产线,购置脱色塔、离心泵等15套(台)设备,进一步生产精氨酸。生产工艺为培养基调制后植入菌种发酵,然后经过分离、脱色、干燥、包装等过程,公司现有精氨酸生产能力为1.1万吨/年,项目建成后年新增1.7万吨精氨酸的生产能力,公司精氨酸生产能力达到2.8万吨/年。
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五、征求意见公众范围:项目周边2.5km范围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经理 电话:13616357670
七、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f1c2636dd086
提取码:k5M4
八、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5969600238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