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拟建工程概况:
本项目利用“现有L9核苷酸扩建工程项目”中IMP-C生产线的发酵设备、精制设备,新增反应罐、高压均质机、SDC分离机、压滤机等设备,使其具备交替生产IMP/GMP的能力,技改完成后,具备年产6000吨IMP/4550tGMP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890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建生产车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樊经理 13616357670)提供查询、查阅服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3.0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征求意见日期内,可以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樊经理 13616357670)、电子邮件(459471210@qq.com)向建设单位提出。
六、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7月14日(10个工作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3uQeKwmvW_qimX-FYiZog?pwd=7q9d 提取码:7q9d)
附件2:公参意见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